▲民眾黨新竹市議員宋品瑩與竹市多位基層里長北上聲援高虹安  (圖/民眾黨新竹市黨部提供)


【亞太新聞網/記者蔣彤雲/新竹報導】

台北地院27日續審高虹安立委助理費案,民眾黨新竹市議員宋品瑩與竹市多位基層里長北上聲援高市長,並在庭審旁聽結束後指出,高虹安前助理「小兔」黃惠玟當庭承認「公積金制度是她(黃惠玟)帶進高虹安辦公室的」、「許多立委辦公室也有類似制度」等,形同承認高虹安不僅並無犯意,且公積金制度更是許多立委辦公室行之有年的規則,為高虹安無罪打下重要基礎。

宋品瑩表示,黃惠玟於庭上接受控辯雙方詰問時,許多證詞與筆錄自相矛盾,一開始說是否請領支出的審核都是高虹安在決定,但在確認辦公室助理可否請領零用金時,黃惠玟又說「他們單據來,我手上有錢,就直接付出去了」。

宋品瑩指黃惠玟如果准駁零用金請領的決定權在高虹安身上,那黃惠玟憑什麼手上有錢就付給助理了呢?還是說其實高虹安根本沒在過問此事,都是由黃惠玟自行認定的呢?黃惠玟說法明顯前後矛盾,因此其偵訊筆錄可信度受到嚴重質疑。

宋品瑩指出,黃惠玟今天以證人身分接受詰問,照理說,應屬對於檢方友性證人,但其在當庭詰問時表示自己只有二月時領過一次獎金,其餘月份未曾領過獎金,結果當庭提示由黃惠玟自己做的帳,黃惠玟後續四個月都有領到獎金,明顯供述不一,但黃惠玟竟試圖以「領獎金都是要看高虹安開心不開心」這種明顯帶風向的方式含糊過去,讓人傻眼。

宋品瑩直指黃惠玟當庭承認「公積金制度是她(黃惠玟)帶進高虹安辦公室的」、「許多立委辦公室也有類似的制度」等,黃惠玟現場也表示,高虹安對助理很好,還會給獎金,相比許多立委基本上都不會給。

宋品瑩說,黃惠玟於庭上的證詞不僅證明高虹安並無犯意,完全推翻檢調指控高虹安為了回捐才要求助理報加班費的指控,更直指公積金制度是立法院立委們行之有年的辦公室規則,所謂「法不責眾」,高虹安理應無罪


宋品瑩指出,檢調在起訴時除了刻意不採用對高虹安有利的判例外,還在起訴書中使用大量價值判斷與情緒性字眼,加之以各種真假難辨的消息滿天飛,明顯看出此案政治斧鑿痕跡之重。

出席聲援高虹安的除了宋品瑩外,還有新竹市議員李國璋、竹北市民代表游雅婷、新竹市成功里長林俊縢、立功里長郭天寶、文華里長張金滄、金山里長饒彬義、軍功里長潘柏璋、龍山里長陳宣孝、復中里長王清、錦華里長黃玉卿、仙宮里長溫國文、東勢里長周彥甫、光復里長陳駿翔、復興里長黃建廷、柴橋里長黃桂蘭、下竹里長鄭勁譹、新興里長沈威志、網紅葉式特工、DearNaNa及許多自發性到場民眾。
 

關鍵字:台北地院 小兔黃惠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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