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屏東報導


司法院推動人民觀審制,針對一些重罪案件,讓人民參與審判程序。觀審員在法官下判決結論時,雖然沒有表決權,但可以表示意見,提供法官參考。觀審員的多數意見對法官有拘束力,法官如果不接受,必須在判決書中說明不採納的理由。而為了讓社會大眾認識人民觀審制,屏東地方法院20日上午舉行模擬法庭,實際演練開庭狀況,21日並由法界人士進行評論。

從英美法系的陪審制、大陸法系的參審制、韓國的國民參與審判制、日本的裁判員制,都顯示人民參與審判程序是法制先進國家的重要司法改革措施。

什麼是人民參與審判?就是由人民擔任觀審員,與法官「共同審判」「共同討論」。觀審員與法官一起在法庭聽審,見聞當事人的主張及證據的調查。觀審員經過審判長同意,也可以自己訊問證人和被告,並參與中間討論,提出自己的意見或疑問。審理終結之後,觀審員就被告有罪或無罪進行評議,如果是有罪的場合,應進一步就刑的種類及刑度評議,提出多數意見,供合議庭法官評議時參考。

屏東地方法院20日上午在刑事第一法庭舉行模擬法庭,8時45分開始程序簡介與進行觀審員選任程序,10時30分進行審理程序,下午6時30分結束。以確定之殺人未遂案件為模擬案例,候選觀審員由各鄉鎮市公所推薦具備觀審員資格之備選觀審員名冊中隨機抽選30人參加選任程序,並從實際報到的候選觀審員中選出5名觀審員、2名備位觀審員,參加審理程序。

審理程序由王以齊審判長、楊宗翰法官、林家聖法官組成合議庭,公訴檢察官由屏東地檢署曾士哲檢察官擔任,辯護人由屏東律師公會蔡將葳律師及法律扶助基金會屏東分會邵勇維律師擔任,並聘請台灣高等法院莊珮君法官、高雄高分檢方娜蓉檢察官、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吳俊毅教授、屏東律師公會周春米理事長擔任評論員,於21日就本次模擬法庭進行評論。

 

關鍵字:推人民觀審 屏開 模擬法庭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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