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為挑戰整體節電2%目標,訂定「台南市服務業者響應自願性節電獎勵辦法」,節電目標達2%者,將頒發節電獎盃及贈送禮券,經發局長方進呈表示,號召全市服務業商家共同響應自願性節電措施,以帶動市民改變節約能源行為觀念。


經發局副局長殷世熙指出,「台南市服務業者響應自願性節電獎勵辦法」規範服務業者除須符合能源管理法所規範之三項節約能源規定外,另規範四項節電措施包括「室內外燈光減量」、「白天善用自然採光,照明燈具汰換為節能燈具」、「騎樓及招牌燈夏月晚上延後開燈」及「招牌深夜熄燈」,號召本市服務業者共同響應成為「台南市自願性節電商家」,並張貼「響應自願性節能標章」,每月25日於台南市智慧節電網站揭露商家每月用電資訊,於104年12月公布商家總節電績優評比成績,辦理頒獎典禮予以表揚。

方進呈表示,「台南市服務業者響應自願性節電獎勵辦法」就是希望建立服務業商家自主響應節約能源形象及落實低碳城市目標,號召全市服務業商家共同響應台南市自願性節電措施,以帶動全市民能改變節約能源行為觀念,鼓勵市民至自願性節電商家消費,讓改變從生活中做起,台南市要將環保、低碳、節能全面落實,進一步實現科技新城、打造幸福綠都。

 

關鍵字:節電 市府 商家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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