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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反馬頭山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質疑「市府涉嫌圖利包庇業者違法開路,且經自救會檢舉至今市府仍不處理等」,高市府水利局昨(4)日提出說明嚴正駁斥。不過,水利局的說明好像有點「文不對題」,其實市府應該就自救會的疑慮提出保證,該道路開闢之核准與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設置案完全無關,而且該路也必須完全符合原申請用途,否則市府將予以廢棄。

針對自救會質疑,市府嚴正提出說明如下:

一、本案係土地所有權人(楊君)為從事林業經營所需之修築農路,因位屬山坡地範圍,爰依法擬具水土保持申請書件經本府農業局本農業主管機關受理後,轉水利本局審查,並於104年7月17日核定在案。

二、陳菊市長於104年8月19日率市府團隊包含農業局局長、水利局局長及環保局局長至現場聆聽地方代表及民眾訴求,並當場指示針對疑議部分請水利局查明嚴格管制其作為;水利局104年8月26日邀集本市水土保持服務團尹技師(水土保持技師、土木工程技師)、呂技師(大地工程技師、土木工程技師)至現場實施督導檢查。

三、經督導應加強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項目,主要以加強道路橫向排水、側邊裸露坡面保護及部份路段全面撒播草籽(先期以稻草蓆全面敷蓋)等,並請水土保持義務人於30日內完成改善。

四、綜上,本案申請、核定及施工過程,實未如自救會所陳述違法開發,相關資料如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審查核定過程暨督導應改善文件於104年9月2日公布於水利局網站最新消息頁面,供市民朋友及各方檢視。

 

關鍵字:馬頭山 開路 市府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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