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積極推動畜牧糞尿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政策 真正落實肥水不落外人田

 

新聞中心/台北報導

 

畜牧糞尿管理有創新作法!環保署目前正積極推動「畜牧糞尿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政策,改變過去以廢水、廢棄物處理的作法,將畜牧糞尿沼液沼渣視為資源,畜牧糞尿經厭氧發酵後即可作為有機肥分施灌農地,讓豬糞尿由廢物變為農業資材,真正做到「肥水不落外人田」。

 

環保署水質保護處葉俊宏處長表示,畜牧糞尿之管制,自民國63年訂定水污染防治法以來,即以廢(污)水方式管制畜牧糞尿廢水之排放,畜牧業者設置固液分離、厭氧及好氧之三段式廢水處理之系統,串連處理。但廢水直接排放到河川、溝渠等水體,仍使部分河川河段缺氧、污染或發臭。

 

環保署表示,畜牧糞尿中含氮量高,以一頭豬而言,每日排出的糞尿約有20公克的氮,每年則有7.3公斤的氮量,相當台肥5號40公斤裝的肥料1包;以全國養豬500萬頭來計算,一年產出氮量36,500公噸,相當500萬包之肥料,正是老祖宗的智慧「肥水不落外人田」。

 

葉俊宏處長表示,這項創新作法可創造「四贏」,「第一贏畜牧業」,不必擔心放流水排放水體超標被處分;畜牧場的沼氣利用或發電,更可進行碳權或綠電販售,增加營運收入。「第二贏農民」:能減少購買化學肥料費用。「第三贏企業」:如企業與畜牧業合作投資厭氧設施及沼氣發電等設備,企業取得畜牧業碳權及綠電,作為企業開發或工廠擴建抵換之用。「第四贏環境」:畜牧糞尿回歸農地施灌,使河川環境回復清淨。達成「田肥水清」及環境永續目標。

 

圖說: 環保署目前正積極推動「畜牧糞尿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政策,改變過去以廢水、廢棄物處理的作法,將畜牧糞尿沼液沼渣視為資源,畜牧糞尿經厭氧發酵後即可作為有機肥分施灌農地,讓豬糞尿由廢物變為農業資材,環保署水保處處長葉俊宏表示,這真正做到﹂肥水不落外人田」,可創造多贏效益。

 

關鍵字:豬屎 肥料 廢水 污染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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