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政府出面協商,保障大眾銀行』所有員工合法權益大眾銀行在未依團體協約跟工會協商完成員工權益之前,工會堅決反對合併,也不惜動員罷工一戰

記者聞亦芬 / 台北報導

協商未完成  工會堅決反對元大金合併大眾銀

元大金大眾銀合併案, 員工權益保障近十年來最差

元大金控創辦人馬志玲與妻子杜麗莊因轉嫁結構債逾4億元損失給子公司承擔,遭最高法院依《證交法》背信罪判刑定讞,欲合併大眾銀行的元大馬家,已失誠信。日前媒體報導元大金控併購大眾銀行,大眾銀行員工獲得的保障打破先前金融業合併的記錄,此報導內容為繼頂新魏應充獲判無罪外第二則新聞笑話!該篇報導對金融業各銀行工會及工運界而言完全是見樹不見林。



大眾銀行工會說明如下:

一、元大金涉欺騙金管會、勞動部及高雄市勞工局之虞

大眾銀行工會與大眾銀行原調解成立的案子,依元大金控104年11月17日函(元金字第1040002609號)說明三所述「民國104年9月29日大眾銀行於未經與本公司取得協商同意之下,於高雄市勞工局與工會達成五點書面之勞資協議方……」,可證明元大金及大眾銀兩家資方自始即無誠信可言,擺明在玩弄工會、欺騙主管機關金管會、勞動部及高雄市勞工局,目的是要工會撤銷原訂10月2日已合法申請之抗議行動及籌備罷工投票之工作,使合併案得以繼續進行,這對大眾銀行現有員工更是情何以堪!

、員工是銀行寶貴資產,應保障權益

大眾銀行歷經多年虧損,由私募基金凱雷集團入場投資。大眾銀行員工對公司不離棄、奉獻青春,而對員工們最重要的保護是97年大眾銀行工會成立。工會成立後,努力扮演橋樑的角色,協調公司的政策與員工的不滿。因為工會知道,唯有齊心的員工才能打造成功的公司。終於在員工、工會與資方的共同努力下,大眾銀行得以轉危為安,一直到今年被評選為績優銀行,更讓元大金願意以每股均價15.43元換股比率花565億來購買。

三、元大金打壓工會,資方聯手緊握優離准駁權

正所謂鳥盡弓藏,在合併的過程中,大眾銀行工會卻一再遭到資方各種不合理的對待,甚至緊握工會堅持的優離准駁權及全面年資結算不放。勞資雙方所簽的團體協約第12條已明訂了「甲方(大眾銀行)倘發生合併、改組或轉讓時…..上開二項員工權益事項,甲方依法向主管機關提出合併申請書前,應與乙方(大眾銀行企業工會)協商完成…..」,結果工會卻是看到報紙才知道公司要賣了!甚至在勞工局的調解成立方案中,最後元大金和大眾銀行董事會聯手決議竟然都刪除了所有跟工會有關的條文!元大金欲棄大眾銀行工會不顧的心態昭然若揭。

這些合併後的員工保障,其背後最主要的精神就在於工會的介入與保障,結果元大卻要置工會於死地!試問這樣的合併,對大眾銀行員工真的會有好處嗎?優離准駁權都在資方手中,員工真的能拿到這些保障嗎? 正因為如此,大眾銀行在未依團體協約跟工會協商完成員工權益前,工會堅決反對合併,也不惜動員罷工一戰

呼籲政府出面協商,保障大眾銀行員工合法權益

 

關鍵字:協商 工會 元大金 大眾銀 亞太新聞網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