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將洪嫌帶往案發地現場實施模擬犯案經過,以涉殺人罪嫌報請雲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偵辦。

地方中心/雲林報導

民國95年1月14日在雲林縣水林鄉松北村提案外道路發現黃姓婦人遭人殺害,經法醫鑑定深中數刀,傷及大動脈,致大量出血休克死亡。警方重啟調查,24日宣佈偵破,涉案的洪姓男子俯首認罪,警方的努力成果,獲社會大眾肯定。


本案發生迄今近十年未偵破,警方仍持續列管偵辦,今年10月間北港分局與刑事警察局第六大隊第四隊同時接獲相關情資,立即共組專案小組,並向雲林地檢署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期間查訪數十名相關證人,其中有證人指稱曾親耳聽洪嫌說該命案他所為,另一關鍵性證人更稱於案發當日親眼目賭洪嫌衣物沾染血跡。經檢察官核發拘票,指揮北港警分局及刑事局幹員前往新北市蘆洲區拘提洪嫌到案,於洪嫌住居所發現抄寫佛經給死者之相關聯結證據,終於突破洪嫌心防,坦承犯行不諱。

洪嫌供稱,當年與人進行毒品交易,適逢被害人黃婦撞見,遭黃婦責罵年輕人不學好等語,一時氣憤下,持隨身攜帶之尖刀,刺殺黃婦致死。

警方指出,本件駭人聽聞之凶殺案於案發當下幾無相關線索可供追查,惟經警方鍥而不捨抽絲剝繭後終於讓案情重露曙光,將犯嫌繩之以法。偵破此案不僅能撫慰無辜死者家屬之心靈,亦大幅鼓舞警方持續針對犯罪行為查緝之士氣,對社會治安之維護有相當大助益。

北港警分局長鍾承志表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犯罪案件之偵破係犯罪預防工作最好之良藥,警方將持續針對刑案追查偵辦,讓犯罪無所遁形,以淨化地方治安並有效遏阻犯罪發生。

關鍵字:檢警 命案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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