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新會期開議。時代力量黨團19日提出黨版總統、副總統交接條例草案,主張若交接期間超過60天,經新舊任總統商議,並獲全體立委2/3以上同意後,可提前卸任。黨團總召徐永明呼籲,總統馬英九及總統當選人蔡英文能發揮智慧自行協商,提前於3月20日交接。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19日上午舉行記者會,公布黨版總統、副總統交接條例草案。黨主席黃國昌表示,政權移轉法制化刻不容緩,希望能趕在5月20日前完成立法。

黃國昌表示,早在2008年4月18日,國民黨籍立委費鴻泰、呂學樟就曾提出交接條例草案,並強調鑑於政黨輪替常態化,制定此法有其必要。但這部早應完成的法律至今尚未完成,令人遺憾。

黃國昌指出,時代力量版的交接條例有4大重點。第一是要求總統當選人成立當選辦公室,由主管機關總統府提供費用並核銷;第二是在立法院設立11人的「總統、副總統交接委員會」,行政機關發布的重大政策須交由委員會審理,並得請求中央機關備詢並提出書面報告。

他說,第三項重點是人事凍結,在政權交接期間,不得遷調簡任級以上公務員及公營事業、社團、財團法人代表;第四是總統當選人可向現任總統及行政院長要求提供各中央機關及公股事業、法人董事的任命人員、理、監、董事名冊。

此外,黃國昌說,若新舊任總統有不同意見時,應由新國會主持仲裁,避免爭端。

針對交接期間過長的問題,黃國昌表示,交接條例將明定若交接期間超過60天,經新舊任總統商議,並獲全體立委2/3以上同意後,可提前卸任。徐永明呼籲馬總統及準總統蔡英文,應發揮政治智慧自行協商,提前於3月20日交接。

媒體詢問,是否可以趕在5月20日前完成立法?黃國昌說,該法案從2008年討論至今,黨團也堅持將其列為優先法案,他相信可以在期限內完成。

關鍵字:時代力量 交接條例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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