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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表示,有關本市旗山區圓潭子段回填中鋼轉爐石毗鄰之耕作中農地,本局定期監測土壤及水下水品質,目前均符合管制標準。另地主回填轉爐石方違反區域計畫法部分,高雄市政府已於102年9月18日裁處並限期恢復原狀或作依法容許使用項目,因地主屆期未改善即移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經高雄地方法院依違反區域計畫法判決處有期徒刑三個月。

本案回填轉爐石回填量估計約100萬噸,高雄市政府分別於103年12月24日、104年3月30日、104年6月25日及104年8月24至25日由環保局至該回填區毗鄰之耕作中農地進行土壤品質採樣,分析項目為8項重金屬,分析結果均低於管制標準,另按季針對土壤及地下水做檢測,亦符合管制標準;另旗山區圓潭子段655-5、655-15、655-16、655-18地號等5筆地號黃姓地主,於上述土地回填轉爐石方違反區域計畫法,高雄市政府地政局於102年9月18日高市府地用字第10232665700號函依違反區域計畫法第15條第1項規定,開立裁處書並限於102年12月31日恢復原狀或作依法容許使用項目,並於103年3月10日高市府地用字第10330661900號函移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經高雄地方法院依違反區域計畫法於104年3月27日判決處有期徒刑三個月。由於尚未清除,本府續依違反區域計畫法科處罰鍰,已處新台幣336萬元。

廢棄物管理科科長楊漢宗也進一步指出,本局另針對本案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主動提起公訴(103年度訴字789號及104年度訴字第135號)經高雄地方法院105年1月8日刑事判決屬廢棄物,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刑事判決行為人有期徒刑4年,併科罰金新臺幣300萬元,高雄市政府將持續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相關中央主管機關進一步就法律面再行研議可行方式,高雄市政府將持續監控土壤及地下水環境品質避免附近土壤及地下水遭受污染。

關鍵字:旗山 農地 回填 中鋼 轉爐石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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