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台北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地檢署偵辦國道火燒車意外,今(24)日檢警採集車內殘留證物送驗,發現駕駛艙、下層行李層被燒毀的保特瓶塑膠容器裡,都有汽油類成分反應。


▲ 陸客團火燒車內殘存物驗出汽油類反應。(圖片來源/網路)


▲ 陸客團火燒車內殘存物驗出汽油類反應。(圖片來源/網路)


桃園地檢署指出,採集勘驗遊覽車的證物,在駕駛艙破損的容器內殘存液體,破損塑膠容器一只、車前方門口被燒熔的地毯,下層行李箱的3個塑膠容器、駕駛艙燃燒的殘留物等,「都有汽油類成分反應」。


至於遊覽車內為何會擺放汽油類成分?是否容器內有汽油反應,所以才會迅速引起龐大火勢?汽油容器的來源?為何遊覽車內有放危險類汽油成分?汽油成分與火勢的關聯性?檢方回應「仍待調查」。


檢方表示,幾乎可以確認大火迅速燃燒,與汽油助燃有關,但必須等火災調查報告出爐確認起火點、起火原因,才能釐清起火與汽油間的關聯性。是否駕駛艙起火後,因汽油導致火勢一發不可收拾,尚待鑑定報告釐清。

關鍵字:國道 火燒車 汽油 遊覽車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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