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生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為了抗議《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相關學雜費調漲機制有所不公,學生團體「反教育商品化聯盟」(後簡稱反教盟)在11日上午到教育部前抗議,希望讓研究生、境外生不漲不脫鉤,收費標準盡可能一致。


▲反教盟向教育部陳情(圖片來源:反教盟臉書)
 
反教盟指出,目前GDP連年上升,然而勞工所得佔GDP比例越來越少,一般家庭及勞動階級所得並沒有隨之上升,顯示國家財富累積於資方。然而,教育部和各校卻把應由公共支出的教育經費負擔加於學生與其家庭之上,呼籲政府應對企業徵收更重比例的稅收,而非在所得不均的情況下,還持續增加勞動家庭經濟負擔,應逐年調降學費。
 
反教盟發言人賴沛蓮強調,《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應從方向上做根本的調整,而非討論用語跟學雜費漲幅限制數字。教育部每年所公布的學雜費調幅公式,是30%的消費者物價指數以及35%的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最後再加上35%的受雇員工薪資年增率。然而,台灣近五年GDP足足成長了20%,但勞工薪資、教育部核發下來的常態經費卻無增加,導致勞動家庭、背負學貸的學生得面對節節高升的生活費,甚至被迫負擔學校增加的營運成本。
 
賴沛蓮表示,專上辦法將學雜費調整跟學校評鑑掛勾,但評鑑結果不應作為學雜費調整的獎懲。無論有否申請調漲學費,校方本就該公開完善助學規劃、學雜費支用計畫,審議程序民主、定期更新資訊公開專區。評鑑不是為了當獎勵,學生也不應該淪為祭品。另外碩博士生、在職專班等學位學程的學雜費調整也需經過教育部審核,境外生學雜費應比照本地生,收費基準不應偏差,不應被當作搖錢樹。
 
教育部高教司科長李惠敏回應指出,《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從97年開始就沒有修正,但有關學雜費機制部分,她表示,無法拿同一套標準約束所有學校與學制,就像不可能讓每個人都穿同一件衣服。打比方如境外生學費問題,涉及是否納稅的公平正義,而大學碩博士班,也因有在職進修等不同學制,因此考量辦學成本等需求,過去皆未比照大學日間部的調整基準,而是讓學校考量辦學需求而制定。
 
李惠敏強調,近日教育部將啟動修改該辦法,將會廣納各界意見,屆時相關問題都可一併納入考量。
 

關鍵字:教育部 大學學費 反教育商品化聯盟 學雜費機制 大學教育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