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社會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挪用公款喝花酒?一位陸軍10軍團302旅步5營中士周姓士官,去年曾經前往台中金麗都酒店消費,之後持續多次前往,積欠費用高達9萬餘元,結果為了償付酒錢,竟盜用營長印章以國庫支票支付消費,遭台中地檢署以偽造文書與貪汙防治罪條例送辦。


▲國軍出現盜用公款喝花酒士官(圖片來源:網路)
 
檢方指出,周姓士官是駐守台中成功嶺的302旅步5營掌管財務的中士,不過去年底已調職。之後他沈迷酒色,在去年10月與11月,部隊營長與營輔導長調職時,他卻沒有變更註銷舊的營長與營輔導長印章,反而拿兩人印章,偽開支票支付酒店開銷,甚至還招待營區內的長官,花公款摟酒女同樂。
 
檢方表示,周姓士官疑似與妻子失和,因而沉迷於酒店,前後共有5次前往台中金麗都酒店作樂,周男付錢時先簽帳欠款,並拿國庫支票支付欠款共9萬6000元,但因國庫餘額不足,此部分未順利扣款。
 
不過周男其實早有盜用公款喝花酒前科,檢方調查發現,周男去年8月間到一間茶坊喝花酒,採取同樣手法盜用前營長印章蓋國庫支票支付8500元酒錢,因此他總共盜用了國庫共10萬4500元支付於花酒消費。
 
不僅如此,檢方還查出,周男在去年4、5月間為部隊採購傳真機、碎紙機、投影機、桌子透明桌巾等設備,將應給付廠商的支票私下占為己有,這部分貪汙款項為8萬6000元。
 
因此周姓士官實質貪汙金額為9萬4500元,另有盜用公款未遂9萬6000元,牽涉金額達19萬零500元。
 
台中地檢署認為,周信宏身為國庫的管理士官,不知以身作則,還利用權責與機會詐取國庫,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起訴,可處10年以上至無期徒刑,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關鍵字:國軍 貪汙 偽造文書 十軍團 302旅 花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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