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記者 劉曜銘/採訪報導】


醫療糾紛頻傳,不僅造成病患對醫療體系的不信任感,也讓不少醫師因承受不了被告的壓力及高額賠償金,離開醫療風險較高的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急診科等五大科,轉向低風險的科別,五大科出走潮將在五年後造成醫療人力斷層,屆時國人恐面臨找不到醫生治病的情況。一九九五年開辦全民健保以來,國人的醫療滿意度從不及四成上升到目前的八成,但醫療糾紛案件數卻每年攀升,儘管只有一成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但衛生署指出,台灣平均每年有三六.七位醫師因醫療糾紛遭刑事起訴,遠高於美國的一.二位、德國及日本的十五位。以人口比例計算,台灣醫師的刑事起訴率是日本的十三倍、美國的四百倍。偏高的起訴率顯示國人將刑事訴訟視為解決醫療糾紛的主要途徑,醫療訴訟氾濫,讓醫生執行救護任務如履薄冰,深怕一不小心就被告。


台北市公道正義服務協會發起代表人林宜蓉醫師指出,從去年3月27日左右到現在差不多一年半的時間,她個人經歷了司法面對醫界的故事可說是心力交瘁。目前醫界的朋友可說是法界的弱勢,既不是很懂法律,面對法律的時候又慌亂不知所措,容易被打壓、身受其害。甚至也有醫生喪失了志氣、放棄從業醫療人員,就此封刀,相當的遺憾。衛福部將《醫糾補償法》草案送入立法院,卻引起醫勞盟等醫界團體的大力反彈,最大的反對理由是,《補償法》草案中還要求醫院和醫事人員要支付三成的「風險分擔金」,而不是像之前婦產科專屬的醫糾補償金一樣是政府全部承擔,換言之,等於每個醫師一年還要出八千元,非常不合理。並且,就算病方領取補償金後,如果反悔不想拿補償金,仍然可以對醫師提起民刑事告訴,醫師仍有風險。她強調,醫師在不了解法律時不小心觸法,需要的是「輔導」而不是立即開罰。


公道正義服務協會公關長姜秀美表示,從被害人權協會到公道正義協會一路跟著劉承武檢察官發現很多企業各行各業對於法律常識並不是那麼的清楚?甚至有一些專業的法律人士的狀況是黑吃黑,有些法條用得不當等等,讓很多被害人變成加害人,對於這塊領域,我希望公道正義協會能為社會作更多的服務。


為了改善醫病關係,2012年底行政院通過「醫療法八十二之一條修正草案」,盼能透過修法將「醫療過失刑責合理化」,希望未來只有在醫師開錯刀拿錯藥才需負刑責,減少濫訟情況。此外,立法院在2013年一月初審「醫療糾紛處理與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盼能建立醫療糾紛處理機制,讓民眾在醫療糾紛發生時,有其他申訴和解的管道,並建立醫療事故補償法,在排除醫師明顯疏失等因素後,病患及家屬可獲得最高二○○萬元的補償金。不過,光靠修法就能減少醫療糾紛,改善醫病關係?


被害人權協會副理事長劉承武認為,現在醫事人員在台灣人民不同的醫療常規的客觀標準下,越來越喜歡爛訟,這是一個醫療人員及病患共輸的情況,只會造成醫師、醫療人員自我放棄,削減他的熱忱和熱情,甚至變成防衛性的醫療,醫術要如何進步?台灣有很棒的醫療資源,是因為台灣的醫生願意刻苦耐勞、任勞任怨,但要是把醫生搞到前科累累前科犯,那麼只會逼迫醫師「不如歸去」,這都是錯誤的文化現象。會有這樣的情況,多半數都以為控告醫生,終究會拿到一點賠償金,而這樣的錯誤文化不能讓它渲染,要讓衛福部這公權力的機關努力去建立應該有的政策、法治甚至是機制的成形。


此外,對醫事人員的暴力,不管是公立或私立醫院、私人診所都應該讓它變成類似公務人員的保障。簡單的說,醫療人員從事的是公共利益事務和公務人員有相同的價值,他們提升國家的人文價值、人道關懷的價值和人格尊嚴,所以應該要用類似「妨害公務罪」來將對醫事人員行使暴力的民眾移送法辦,維護醫事人員的權益和應有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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