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社會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喝酒好意到警局帶朋友,竟然還被朋友舉發。水林鄉一名56歲郭姓男子,淩晨酒後上警所表示要對某人提告,由於滿身酒氣被警方要求進行酒測,郭男的吳姓友人得知後開車趕來警所關心卻遭郭男舉發涉嫌酒駕,郭男向警方說「他也有喝酒」,結果雙雙被警方要求進行酒測,2人都因酒測值超標遭移送法辦。



北港分局今天查獲多名酒駕,其中郭男(左二)舉發朋友的吳男(右二),也一併被移送,怕兩人途中衝突,警方將兩人分開銙。 (圖片來源:北港分局)

警方調查,郭姓男子喜歡「喝兩杯」,夜間獨自在家喝下半瓶高粱酒,與友人在電話中交談後互嗆,郭男一氣之下騎車到蔦松派出所報案,一進派出所就被執勤員警聞到濃濃酒味,酒測值高達0.58毫克,當場被逮捕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逮補。

由於郭男是現行犯不能離去,吳姓友人前來關心,因為也喝了酒不敢進入警所內,郭男請吳男進來說話遭婉拒,竟然向員警舉發吳姓友人也喝酒,警方對吳男進行酒測,酒測值達0.38毫克也超標,2人一起在警所過夜,一同遭依公共危險罪移辦。

分局長李憲蒼表示,酒後駕車肇事,社會大眾嚴正譴責,卻仍有駕駛人不遵守法規,警方一夜就取締5起違規酒駕案。中秋連續假期即將到來,將結合警察志工向民眾強力宣導,以傳達酒駕的嚴重性,另將採取嚴密執法態度,展現掃蕩酒駕之決心,希望駕駛朋友不要心存僥倖。

各類酒駕違規情形

1、 未領有駕駛執照、初次領有駕駛執照未滿2年之駕駛人或職業駕駛人駕駛車輛時,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0.15mg/L未逾0.25mg/L者,駕駛機車、小型車、大型車之裁罰基準分別為15,000元、19,500元及22,500元。

2、 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25mg/L未滿0.4mg/L者,駕駛機車、小型車、大型車之裁罰基準分別為22,500元、29,000元及33,500元。

3、 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4mg/L未滿0.55mg/L者,駕駛機車、小型車、大型車之裁罰基準分別為45,000元、51,500元及56,000元。

4、 吐氣酒精濃度達0.55mg/L以上者,駕駛機車、小型車、大型車之裁罰基準分別為67,500元、74,000元及78,500元。
 

5、 5年內有第2次以上之酒駕累犯違規者,法定最高罰鍰9萬元處罰。

6、 駕駛人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或拒絕停車接受測試檢定,法定最高罰鍰9萬元處罰。

關鍵字:好友 酒駕 出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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