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政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勞保局為杜絕投保年資鑽漏洞問題,往後亦研議從制度面建立更合理的採計方式,以目前勞保局財務穩定來說,例如全月累計加保的日數達15天以上者,才採計當月的投保薪資。以此防止少數個案利用短期加保並以較高的投保薪資申報,此相關方案擬定,亦需經多方研議,目前都還在討論階段,修法後才可能施行。

為讓民眾深入知悉有關勞保老年年金給付的計算方式,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昨日指出,勞工保險的投保年資,是以被保險人實際投保日數計算,未連續投保期間,投保日數累計滿30日,以1個月計算,累計12個月為1年。至於平均投保薪資則視被保險人當月的投保紀錄,只要當月有加保所申報的投保薪資均會列入計算基礎。

勞保局說明,有關勞保老年年金給付的計算方式,現行規定是按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乘以保險年資,乘以0.775%,再加計3,000元;或按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乘以保險(投保)年資,乘以1.55%,二者擇優發給。由於社會時代遷變,服務業及非典型工作型態興盛,勞工從事工作參加勞保,常有當月未投保滿足月的情況。

對此勞保局表示,只要勞工有從事工作參加勞保,當月不管工作天數,會按所申報的投保薪資列入計算基礎,再選取最高60個月的投保薪資來採計為平均投保薪資。

勞保局強調,為防止少數個案,利用短期加保並以較高的投保薪資申報,藉以提高平均月投保薪資巧取給付的弊端,平常即對異常投保情形加強查核。

關鍵字:勞保局 勞工保險 投保年資 投保日數 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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