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桃園市教育局在8日報告桃園市學校制服穿搭原則時,指出學校擁有透過民主程序制定服裝穿著搭配等相關規定,如有違背方針者可予以輔導改正。但是市議員質疑,程序的具體執行方向為何?以及穿著制服或統一運動服不見得與校園犯罪有直接關係,認為教育局不用混為一談。


▲針對現行教育部法令,制服與便服的穿搭成為熱議的話題,圖為武陵高中(圖片來源:武陵高中官網)
 
桃園市議員舒翠玲表示,雖然教育部或是教育局已經宣稱透過民主程序頒定原則,但是並未直接考量到家長實際上的反應,目前究竟是可以穿便服還是穿制服到學校,家長根本不清楚,教育局需要各詳細的穿著辦法提供給學生與家長了解,並徵詢家長意見。
 
市議員王浩宇也指出,制服的穿著更具彈性化,可穿搭便服的確是社會趨勢,社會是要進步的,不過教育局指出在實習活動時,為了考量安全因素必須穿著體育服或制服,不見得合乎現實,因為外校成年犯罪者根本就不可能穿著制服,否則包含全體教職員工都要穿著制服,才有所謂的安全辨識效果。另外,販售制服廠商早因為少子化無利可圖,制服的成本不斷降低,品質也變低,強迫孩子們穿品質低落易損壞的制服也是不能忽視的問題。
 
市議員范綱祥也提出案例,教育局指稱可以軟性輔導建議穿著,但有某個學校針對服儀問題,採取積分制度,如果一個學生在服儀上不合規定,全班即受到連坐處分。此舉是一種不文明的華人傳統文化,教育局應明文去函指正,不該以服儀問題連坐處罰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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