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記者王錫家/桃園報導】

里長定位不清的問題紛擾台灣地方自治體多年,而艾利等颱風剛過,許多鄉鎮里長身兼第一線指揮之責,卻沒有對應的福利,市議員黃景熙希望,桃園能夠身先士卒,給予里長明確定位與福利,敦促市長鄭文燦先中央一步推行相關政策。


▲市議員黃景熙希望里長定位能夠更清晰(桃園市議會提供)
 
在今天的桃園市議會市政總質詢中,市議員黃景熙指出,10月颱風多,各縣市許多里鄰長在第一線肩負著處理救災相關事項的責任,但是卻沒有相關的保險與福利,使他們冒著生命危險卻還要承受里民的責難。此外,地方里長經常因為政府行政疏失,引發訴訟,里長連帶成為被告人,但問題在於里長並非正式公務員,可說相當不討好。
 
市議員黃景熙指出,里長有時兼任公務員之責,又兼任民意代表之責,卻沒有兩方的福利,每月所編列之4萬5千元預算到底算是薪水還是公務費,此點也必須要釐清。
 
桃園市長鄭文燦坦承,里長很多任務是受政府委託,但卻沒有公務員的福利,犯錯時又被視同公務員,的確不合理。他曾和行政院討論此問題,也有腹案。鄭文燦說,現行以桃園來說,可以用公列里長的1萬5千元保險費提撥500元納入鄰長系統保險,這樣可增加100萬保險額;其次可以修改互助金辦法,另外編列150萬元的撫恤金,這樣就有250萬元;最後等中央自治條例通過,即可編列預算。牽涉公家訴訟的話,也會編列補助金。
 
市議員黃景熙則表示,250萬元依舊過低,若可以最好提高到600萬元,此點市長應該加強與中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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