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電動車比起傳統燃油引擎的優勢,就在於環保又無聲,除了不對空氣造成汙染,也不會造成噪音。不過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卻提出一項新規定,要求在電動車在低速行駛時,必須要發出聲音來警示路人。


▲未來美國與歐洲電動車輛都須加上聲音警示系統(圖片來源:網路)
 
NHTSA表示,在高速行駛狀態下,即使是電動車,還是能透過風切聲以及輪胎的聲音讓路人察覺,但由於電動車在低速行駛時,幾乎是無聲狀態,不容易引人注意,也可能會對行人造成危害。因此美國交通安全管理局規定,在低於30公里的速度下,電動車必須要有能夠製造聲響的機制,提醒用路人有車子接近。
 
NHTSA指出,這項規定將會特別有助於盲人和有視力缺陷的人,幫助他們察覺到路上的電動汽車和混合動力車輛。而警告聲音可以類似一般重型車輛倒車時嗡嗡的警示聲。而在這項新的安全規則實行之後,相信可以減少一年高達2400起的交通事故。
 
《風傳媒》報導,自2019年9月1日開始,所有電動車與油電動力新車都必須裝有警告聲發聲系統。但是,在這個截止日期到達之前一年,也就是2018年的9月前,道路上的一半同類車輛必須滿足上述要求。
 
而在歐洲,汽車製造商從2019年7月1日起就必須在所有新車上安裝聲音警告系統,並在隨後2年讓所有路上電動與混合動力車輛達到這一標凖。
 

關鍵字:電動車 製造噪音 油電動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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