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兩岸科技人才挖角戰愈演愈烈,繼台灣DRAM教父、前華亞科董事長高啟全投效中國紫光集團後,中石化公司前總經理蔡錫津也遭台灣檢方以妨害營業秘密罪、背信、洩漏秘密等罪嫌起訴。對此,受害人中石化公司預估損失金額高達70億元,該公司將循法律途徑追討利益損失。

苗栗地檢署起訴中石化前總經理蔡錫津為首的高階主管等八人,中石化認為此等行為不但枉費公司多年來對他們的栽培,尤其蔡錫津二十餘年來,由基層、廠長、副總、執行副總到總經理,公司不遺餘力對其拔擢培養,然而其反饋公司的卻是如此不堪,更重創其他還在公司內兢兢業業認真研發同仁的努力。

苗栗地檢署起訴書內文指出,從2012年9月至2014年間蔡某等人就不斷以寄送電子郵件、將資料攜出廠區,涉嫌重製、洩漏含有中石化營業秘密的檔案與資料,中石化估算受侵害的高額購買取得授權或自行研發成本等經濟價值高達70億元。

檢察官在調查中發現,中石化蔡姓前總經理2012年7月離職後不到半年即擔任國內另家公司總經理,並計畫籌組或收購石化公司以及在台灣和大陸地區生產石化的相關產品,期間他與另外7人陸續在高雄市漢來飯店、高雄市新光三越百貨餐廳等地前後聚會7、8次。

由於當時其餘等人包含技術中心張姓前協理、林姓及葉姓前專員、公安環保中心洪姓前經理、中石化苗栗頭份廠劉姓前廠長等人都在職,於是這期間以內神通外鬼的方式,以私人電郵洩漏公司營業機密。檢察官說,蔡前總經理等人依所簽立「同仁服務與保密切結書」、「離職保密切結書」及「業務行為政策遵行證明書」,對中石化負有保密及禁止競業的義務,2012年9月至2014年間以電子郵件往來、私自將資料攜出廠區等方式,重製、洩漏含有中石化營業秘密的檔案、資料,期間蔡前總經理更分別支付4萬元4000元到10萬元不等,甚至安排到其新公司或現任職公司酬謝,因此檢察官認定蔡前總經理等8人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背信、利用電腦設備洩漏工商秘密罪。

中石化昨天感謝檢調偵查動作外,也嚴正呼籲同仁不要以身試法,為私人利益而犧牲團隊心血及組織的未來發展。
 

關鍵字:前總經理 洩密 中石化 70億 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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