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墾丁國家公園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上週在墾管處會議室,進行作業小組第一次初審會議,四百多件變更案受人注目的是部落劃出國家公園案,與林地依土地正義,宜恢復農地案件,園民衷心期待等了三十多年的心願,期盼在這一次墾丁四通檢討過關,讓園民早日圓夢。

各遊憩區預計重新檢討編定,豐富野鳥資源的龍鑾潭溼地及後灣陸蟹棲地2個原能否通過審查送國家公園計劃委員會審議,原有遊憩區可望透過徵收為生態保護區。另有一項重大變革,在墾丁國家公園特別景觀區、生態保護區中,民國66年1月19日實施區域計畫前存在的房舍,透過空照圖確認,這些房舍不僅只是整修,而是能放寬到重建兩層樓建築(建築面積165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330平方公尺)。

農業用地部分,原來500平方公尺以下不能申請農舍,現況存在房舍動彈不得,僅能內部整修,四通檢討後,原存在房舍將能成為「農地上有合法建物」,開放重建三層樓建築(建築面積165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495平方公尺)。此外,「管一、管二、管三」三個次分區的作法,將把多數公有地及不宜開發的生態敏感區域劃分為「管三」,高強度商業利用的墾丁大街暫列為「管一」,居民生活主軸區多規劃為「管二」。

墾管處長劉培東與企劃課長張芳維表示,整理四百多件變更案,計有變更鄉建用地、林地恢復農地、遊憩區與聚落範圍調整(部落劃出國家公園)等十類型變更案,上週提交地方首長、民代與專家學者等三十二位委員審查,需開多次審查會議至五月提出草案,公開閱覽後匯整地方意見,與草案一併送交國家公園計劃委員會審議,快則一年,慢則二年內,交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審查完成,上次創墾丁計劃通盤檢討速審最快紀錄。
 

關鍵字:墾丁國家公園 計畫變更案 審查 墾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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