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局長夏金興表示,選手獎金匯回委員會爭議落幕,未來桃園市體育局將加強委員會法律觀念。(圖片來源:記者袁慧心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袁慧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體育會體育運動舞蹈委員會日前被爆出有選手在去年代表桃市參加全民運動會得名,市府發給獎金後,舞蹈委員會竟要求選手將部分獲獎獎勵金匯入委員會。市府體育局介入處理後續。體育局長夏金興表示,隔日便邀集運動舞蹈委員會主任委員、總幹事、所有獲獎參賽選手、教練及家長當面釐清,並邀集法務局消保官、桃園市體育會、本局政風室及法制人員召開會議,除了請委員會於農曆年前將所有選手已匯入的捐助款項退回給每位選手,未來也會加強各單項委員會相關法律觀念之宣導,以避免違反相關規定。

體育局長夏金興表示,體育局召開會議後當下決議請委員會於農曆年前將所有選手已匯入的捐助款項退回給每位選手,並檢具相關退款資料送本局存查。此外,由於該案無涉公權力行使問題,政風室尚毋須進一步查察也毋須移送檢調單位偵辦,惟倘檢舉人提出更有力證據或新事證後,再視情況請政風室調查並移送檢調單位。

夏金興說明,該委員會也已依照開會決議於農曆年前退還所有款項,經出席之獲獎選手、教練或家長表示,該委員會並無強迫匯款情事,未來體育局將持續促請本市體育會督導所有單項委員會確實依相關規定辦理,若有相關情事,經查明屬實者,本市體育會將予以停權,情節嚴重者將撤換主任委員與總幹事,並依檢舉內容嚴重程度,立即暫停委員會權利。

夏金興強調,在委員會未返還相關款項前,本局暫停對委員會的所有補助,俟款項返還後,方得依規定予以補助,體育會加強各單項委員會相關法律觀念之宣導,以避免違反相關規定。

關鍵字:選手 獎金 委員會 桃園 體育局 法律觀念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