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法務部長邱太三昨天表示,課以特定營業場所毒品通報等4大義務,相關施行細則經行政院通過、立法院備查,今年底前可上路不通報的業者,會受到一定的行政處罰,甚至被撤照。

邱太三2日至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李俊俋、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廖國棟等人關切毒品氾濫問題,具醫師背景的廖國棟談毒品問題,話鋒一轉問邱太三「你高潮過吧」,邱太三尷尬笑而不答。

邱太三下午休息時間接受訪問,談到W飯店毒趴案引發的爭議及補救。

邱太三表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1條之1規定,針對特定營業場所有4項義務,入口處設置明顯標示、備置從業人員的名冊、指定出入口管理人員、具有通報義務,如果違反規定,會受到一定的行政處罰,甚至可以撤銷營業執照。

他表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法已完成三讀,特定營業場所的範圍必須與經濟部、交通部、各縣市政府做確認,特定營業場所包括哪些範圍?觀光飯店「像W這種飯店一定會在規範內」,大概八大行業都跑不了,pub、夜店。

被問新制何時上路?邱太三說,法律通過後,要有施行細則,施行細則行政院會通過後要送立法院備查,「相信今年底之前一定可以施行」。
 

關鍵字:八大行業 毒品通報 邱太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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