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近日因為內政部役政署,開放部分高勞力低技術的企業申請僱用替代役男,親民黨立委陳怡潔昨天表示將提案修正替代役實施條例,明定僱用役男的企業,若違反服勤管理規定,使役男權益受損時,得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鍰。

陳怡潔表示,內政部106年公告可以僱用替代役男的企業中,赫見鍋貼業、保險業、連鎖便利商店等一般外界認為高勞力低技術的企業。她說,內政部開放的企業,有不少企業曾違反勞基法,遭縣市政府公告在案,她擔心替代役男如果真的到這些企業服役,恐成為低薪血汗勞工,而現行的替代役實施條例,又對替代役男的勞動權益保障不足,即便企業違反自己訂定的服勤管理規定,最多也只能取消僱用替代役男的資格。

陳怡潔說,為避免不肖企業違法濫用替代役男,還是必須要有相當的嚇阻機制,因此特別提案修正「替代役實施條例」,明定僱用役男的企業,若違反服勤管理規定,使役男權益受損時,得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藉此保障替代役男的勞動權益,並嚇阻企業違法濫用替代役男。
 

關鍵字:企業 濫用 替代役 橘委 修法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