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味全油品案,前味全公司董事長魏應充一審被依詐欺取財罪判決有期徒刑4年;智慧財產法院昨天改判2年,全案定讞。魏應充將入監服刑;對此,檢方也已啟動防逃機制。負責發監執行的台北地檢署表示,依法處理。

頂新製油、味全食品前董事長魏應充2014年間,遭控指示味全公司下屬混油,牟利約2.1億元,經一審台北地院依詐欺取財等罪共判處4年,味全共遭罰1550萬元,魏應充等不服上訴,堅稱無罪,智財法院今仍依違反《食安法》等罪,判處魏2年定讞,魏應充將入監服刑。去年3月,一審台北地院認為魏應充多次指示降低成本,默許頂新總經理常梅?購買大統長基老闆高振利摻混銅葉綠素的劣油,更放寬驗收標準,來替味全代工製成「健康廚房橄欖油」、「健康廚房葡萄籽油」,再販售給消費者。

另魏應充也稱提升競爭力,指示調整配方,提高棕櫚油達98%,再以1~2%橄欖油或葡萄籽油的比例,調和製成生產一系列所謂「獨家」、「黃金比例」的味全調合油,詐騙消費者,共在純油、調合油不法獲利近2.1億元。一審台北地院認為魏應充等人已觸犯刑法詐欺取財、商品虛偽標記以及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痛責魏不思專業創造優良產品,僅為降低成本,是「把冬粉當魚翅賣」,影響消費權益至鉅,基於獲利金額龐大,犯罪情節嚴重,從重依2個詐欺取財罪共判處魏4年徒刑。
 

關鍵字:味全劣油案 魏應充 判囚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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