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警方偵破假冒公署詐騙案,逮捕2名車手,保住被害婦人152萬元現金。(圖/記者何秀菁翻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何秀菁/南投報導】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少年警察隊及竹山分局等單位跨區域聯手合作於昨天(2日)下午15時許,在高雄市鳳山區過勇路,查獲協助詐欺集團領詐騙贓款詐欺車手邱0元及劉姓少女,現場起獲現金新臺幣152萬元,全案依違反刑法詐欺罪嫌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中。

竹山分局調查,陳姓民眾於6月1日起,接到自稱健保局人員來電告知,其身分證、健保卡遭冒用,並獲知全案已由警方介入偵辦,而後有自稱法院檢察官來電指控陳女士涉及「投資洗錢案」,帳戶財產應交由「檢察官」監管,並嚴重警告其應遵守「偵查不公開」,否則會有牢獄之災,讓陳女士心生畏懼,依照「檢察官」指示,於6至2日至超商領取假法院公文傳真,並聽從指示至銀行提款新臺幣152萬元返回高雄市鳳山區住處準備交付給假「檢察官」監管。

詐欺車手邱姓及劉姓少女中午接獲詐騙集團指令從台中搭高鐵至高雄市被害人住處取款得手,當場被埋伏員警查獲,警方當場查扣作案用手機以及152萬現金,並向上擴大追查集團相關共犯到案。

警方指出,陳姓民眾依詐欺集團指示至銀行解除定期存款152萬元,在住處交付給假「檢察官」監管,幸好警方即時查獲,成功攔阻車手,否則辛苦一輩子才存下來152萬元恐已被歹徒騙走,被害陳姓民眾直到警方告知才恍然大悟,並十分感謝警方。

竹山分局分局長鄭有益表示,這是一個成功跨區域聯手合作案件,在此呼籲,目前詐騙詐騙手法日益更新,民眾如接獲不明來電或訊息應再三確認,或撥打警政署165反詐騙專線諮詢,切勿未經查證即提款交檢察官「監管」或直接前往操作ATM提款機;另未成年人擔任車手,其家長需擔負賠償責任,所有犯罪成員均可依刑法「沒收新制」查扣財產,切勿貪圖一時享樂而輕易觸法。 

關鍵字:竹山分局 分局長鄭有益 詐騙車手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 少年警察隊 假冒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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