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總統於4日到雲林縣勘災時,宣告全國列入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範圍。圖片來源:農委會農糧署)


【亞太新聞網/記者張立明/雲林縣報導】

連日豪雨造成雲林縣嚴重之農業災損,蔡英文總統於4日到雲林縣勘災時,宣告全國列入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範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今(4)日下午公告雲林縣為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農民種植的作物、林作,經營之畜牧、漁業受害達20%以上,即可向當地公所提出申請救助。

雲林縣政府針對此次農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立即於今(4)日下午3時邀集各鄉鎮市公所召開說明會,另也針對本次公所勘查上可能有疑慮之作物,如水稻及落花生,縣府也立即邀請台南區農業改良場人員及公所相關人員召開會議,就勘查上給予指導。

依農委會公告,本次現金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為標準,其申請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上述的標準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依農委會公布之現金救助作業流程為中央公告救助地區隔日起10日內接受農民申請,20日內公所完成申請案件勘察,縣市政府收到公所資料後4日內完成抽查,農委會收到縣府相關資料後3日內核定,核定後3日內撥放款項。

符合規定可申請救助之農民朋友,請儘速於 614(例假日照常受理)前持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及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使用同意書或當期作農戶種稻等相關文件,向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報。

申請畜產現金救助所需表件:救助申請表、畜牧場登記證影本、身分證影本、存摺(與受款農戶姓名需相符)、受災相片、化製三聯單或焚化證明或掩埋證明、地磅單、畜禽購入證明、土地謄本或土地所有權狀、合法建物證明影本(畜牧設施)

另外,雲林縣也公告為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欲申借本貸款之農(漁)民,需把握於614日前,向當地鄉鎮市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翌日起15日內,檢附該證明書、使用土地及設施合法證明文件及「農業天然災害復建及復耕計畫書」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關鍵字:總統 天然災害 農業 災損 現金救助 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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