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游吾和建議市府能降低地價稅、房屋稅並成立「國民運動中心」,落實回饋地方鄉親。(桃園市議會提供)。(圖/桃園市議會提供)

【亞太新聞網/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桃園機場啟用三十多年來,大園區當地建築有高度限制,阻礙地方發展。市議員游吾和認為,機場公司成立後,將十七億的機場回饋金移交給桃園縣政府,大多用在地方建設,因而降低對噪音區住戶補助金額,造成大園人權益受損。建議市府能降低地價稅、房屋稅並成立「國民運動中心」,落實回饋地方鄉親。

舊縣府誤以為是結餘款 回饋金分配給他區

市議員游吾和質詢指出,民航局在民國99年機場公司成立後,將十七億回饋金移交給桃園縣政府,縣府卻誤以為是結餘款,將近九億回饋金分配給觀音、蘆竹、新屋等區公所,隨後花費在區公所改建、22號生命紀念館興建及地方活動中心修繕等。

「這些都是機場的噪音回饋金」游吾和說,最近還聽說又要花回饋金在學童營養午餐上,這對大園人太不公平了。

市議員游吾和指出,近年民航局調漲機場起降費,回饋金卻多年未見調漲;桃園機場啟用限制地方建築限高,限制大園地方發展。建議市府應依明文規定的土地減稅條例第十一條之四,將地價稅、房屋稅減徵50%。另也應興建「國民運動中心」,不應受限人口數15萬才設置的規定,這也是對大園人的一種彌補。

針對22號生命紀念館的使用對當地居民的免費及減半福利,游吾和市議員強調,市政府不應將生命紀念館免費及減免的收入缺額,從機場噪音回饋金移用,市政府應從機場起降費盈餘內應給市政府的18%中撥用。

關鍵字:機場回饋金 建設經費 游吾和 大園 桃園市議會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