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謝彰文建議市府針對行道樹管理建立一套新制度。(圖/桃園市議會提供)


【亞太新聞網/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桃園市的行道樹維護經費比台北市高,行道樹景觀卻相差十萬八千里」市議員謝彰文說,根據101年到103年縣鄉道普查,其中300公里有行道樹;103年到106年市區道路普查,約200公里有行道樹。500公里的範圍業務由養工處及區公所負責,檢視目前養工處員額,行道樹維護2人、區公所督導6人。8名人力配合各區公所1至2名承辦,人力屈指可數。

「以台北市為例,不僅事權統一,也有專職人員。」北市行道樹維護管理由工務局公園處園藝工程隊統一管理,並設置東、南、西、北四個分隊,其中,配置18名專職巡查人員,136名現場人力。年度行道樹委外維護經費總計達一億六千萬元。

反觀桃園,工務局養工處全年編列300萬元委外雇用5輛巡查車,扣除復興鄉,桃園市12個區分成5個區,每周巡查一次。各區公所另有行道樹維護經費,從750萬到2350萬不等,12區總經費達一億八千萬元。

市議員謝彰文指出,桃園行道樹維護管理單位包括公路總局、工務局養工處、各區公所。各區公所維護、派工次數不一,承辦人員身兼多項業務,桃園市編列龐大預算,卻因人力不足,事權未統一,維管標準不一,錢是否花在刀口上?都非常值得檢討。

建議市府針對行道樹維護權責必須事權統一,提高維護管理效能;訂定行道樹管理維護標準,包含修剪次數、頻率;慎選植栽,選種大樹而非小苗,縮短成蔭時間;種植覆蓋率要高,尤其選擇不易生長雜草的灌木。

桃園市行道樹需要一套新的管理制度

市長鄭文燦表示,桃園市的行道樹確實需要一套新的管理制度,市府會針對包括人力不足、委外及訂定養護計畫等議題研議,讓路樹管理統一;工務局長黃治峯表示,有關剪草及修樹部分,工務局將律定修樹及剪草時間,巡邏只是針對行道樹是否有枯死或因車禍意外等狀況,反應給各區公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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