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工會到教育部抗議,認為3年前停辦的永達技術學院,今年8月期限屆滿就應解散清算。
(圖片來源:翻攝網路)


【亞太新聞網/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高教工會昨日上午到教育部門口陳情抗議,說明永達技術學院即將於今年八月停辦屆滿三年,教育部應立即提出解散清算的具體時間表、讓十億校產回歸公有。教育部則回應表示,過去法令不完備,永達技術學院將不會在今年解散清算,政府決定多給校董三年的時間,延長至109年1月才進行解散清算!

高教工會抗議說明,呼籲今年8月7月永達技術學院停辦屆滿3年,應即進入解散清算程序,將剩餘財產回歸公共,而不是進入董事會私人口袋。教育部專門委員張嘉育也出面回應。

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表示,依照「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第15條規定,學校停辦3年內未能恢復辦理,或未能整頓改善,應命其解散。永達於今年8月7日屆滿。陳書涵指出,高教工會追問此事,教育部官員卻認為高教工會日程算錯了,應該是109年1月才屆滿。追查下發現,教育部已於今年1月修改「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為永達董事會量身訂做了第34條第3項,從該辦法修正實施日期(106年1月6日)計算,變相展延永達解算清算日期。

「可以這樣3年又3年嗎?」陳書涵表示,這整起事件就像是教育版的「亞泥案」,質疑政府協助董事會掏空10億元校產,完全不受外界監督。

教育部技職司專門委員張嘉育出面解釋,如果沒有修改上述規定,學校可以一再提出改辦申請,就不會被解散清算,反而不利於政府監督。修法後其實是限縮,而不是讓永達展延。張嘉育表示,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是在和法制單位討論後,認為過去行政法令規範不完備,若不修法,學校可能會主張其權利,不斷展延期限。如今修法後,3年內就一定要「完成」改辦或恢復辦理,而不只是「提出」計畫。

 

關鍵字:永達 解散 清算 三年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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