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肥車示意圖,與新聞內容無關。(圖片來源:翻攝網路)


【亞太新聞網/社會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有消費者找業者清運公寓的水肥,一棟5層樓住有5戶人家的水肥居然被業者收取3萬6千元的清運費,住戶不滿收太貴轉而向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以下稱消保官)申訴。本件爭議經消保官協商處理,最後業者同意退還1萬5千元,住戶雖然認為還是不合理,但又怕跑法院太麻煩,勉強接受業者的退款。

消保官表示,坊間的水肥清運,依據路程遠近,每車(3.5噸車)約2千至3千元之間,而本件水肥清運,業者只清運2車卻向住戶收取3萬6千元,其癥結點是出在合約內容沒寫清楚。業者在協商會上拿出估價單表示,合約上明定每「單位」收費1千5百元,業者總共抽了24個單位,依約收取3萬6,自認有憑有據。

但是消保官認為一般業者是按「車」收費,為何業者要用「單位」收費,請其說明每「單位」是多少量?還是每「單位」就是指每「車」?但是業者卻左右言他避而不答,只說車上有接錶可以計量。消保官認為業者顯然利用交易資訊的不對稱,在合約上巧立名目,用以達到高額收費的目的。若消費者不察,恐就有落入合約陷阱,誤以為每「單位」就是每「車」,而業者卻自行按「單位」計價,來坑殺消費者。

消保官在協商上也曉諭業者的行為恐有詐騙之嫌,要業者退還部分費用。惟業者表示已請教過律師說合約沒問題,不會有刑事問題,但願意退還部分費用予消費者。消保官對於此類遊走法律邊緣的不肖業者,呼籲消費者應慎選合格的廢棄物清除(水肥清運)機構,對於合約內容也要「停看聽」弄清楚合約後再簽名,倘若遇有消費爭議,消費者可於本市境內以市話或行動電話撥打1950,或撥打1999轉接消費者服務中心諮詢。

關鍵字:收費 水肥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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