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海巡署網站)


【亞太新聞網/社會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北部地區巡防局第一海岸巡防總隊於106年8月2日13時15分南興安檢所安檢人員,發現於南方澳第一漁港蘇澳派出所前港區,有船隻冒出大量濃煙,遂立即通知安檢所支援人力前往應處,同時通報消防分隊及蘇澳海巡隊(巡防艇PP-5025)前往救援。

第一海岸巡防總隊總隊長韋永光獲報後立即指派南興、蘇澳安檢所及第一機動巡邏站等共計6車22人前往協處。蘇澳消防分隊人員於現場對失火漁船實施噴水滅火,蘇澳海巡隊巡防艇於該船旁實施戒護。

經初步控制「金」船火勢後,安檢所及機動巡邏站同仁見船隻已受損持續傾斜下沉,為預防船隻漏油情事,遂施放攔油索及吸油棉於「金」船周遭。直到晚上19時10分確認火勢已撲滅,所幸無人傷亡。

海岸巡防署第一海岸巡防總隊呼籲,漁民朋友多加注意船隻電線及瓦斯設備之裝設,避免船隻火災造成生命財產安全損害,若民眾於海上或岸際發現任何危急狀況,請多加利用「118」專線與本署人員聯繫,以利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救援,確保人民生命安全。

關鍵字:南方澳 漁船 失火 海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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