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際造船公司海工事業育成中心今天揭牌。(圖/記者陳芝蓮)


【亞太新聞網/記者陳芝蓮/高雄報導】

台灣國際造船公司海工事業育成中心今天揭牌,並與海龍離岸風電計畫辦公室,共同簽署合作備忘錄,開啟台船公司進入離岸風電產業的新頁。

近年來我國離岸風電產業正在起步,政府規畫於2020年完成520MW並於2025年完成3GW的離岸風電能源政策,積極推動國內離岸風電產業供應鏈自主化,為配合政策和掌握廣大商機,台船公司積極參與離岸風場事務,企盼聯結離岸風場開發商和本土供應廠商,共同建構健全的離岸風電產業供需鏈。

為了更積極參與離岸風場建置的業務,台船籌組海工事業育成中心,整合台船的海工資源,以引進外資和技術轉移方式,籌組海事工程公司、水下基礎公司以及工作船舶公司等三家本土風電事業,預定於今年底、明年初陸續成立,以服務台灣的離岸風電場域建置。

目前台船正對主要國際海事工程公司依本土海工策略之相容性進行評選,台船將與最合適之國際海工公司,共同籌組本土海事工程合資公司,引進國外海工技術並統籌海工施工船隊作為離岸風場EPCI業務承攬中心。在水下基礎供應方面,台船已與國內鋼構廠-世紀鋼鐵洽商簽署合作協議,藉由引進國際水下基礎專業公司的技術,共同建構水下基礎供應鏈,補充台灣離岸風場所需水下基礎的不足。在離岸風電工作船方面,台船分析了國內離岸風場的特性並整理出建置台灣離岸風場的特殊需求,據此規劃了適合台灣海域施工的8MW風機安裝船及140m長大型駁船之投資計畫積極洽詢國內外投資者合作,目前已有數家國內外公司表達高度興趣及投資意願,離岸風電工作船舶公司的籌設正在進行中。

台灣北陸能源公司及玉山能源公司合作設置的海龍離岸風電計畫辦公室,目前致力爭取彰化外海第18、19號風場的開發權,可望於今年年底通過環評後進行風場開發。由於台灣政府當局相當重視本土化的政策,要求台灣的離岸風電開發和建置,必須盡量將技術轉移給台灣、設備和結構的製造要本土化、施工的工作機會要盡量留在台灣,而台船公司這幾年來致力於台灣離岸風電作業本土化的工作,為了達到政府深化本土化的要求,海龍離岸風電計畫辦公室邀請台船公司參與海龍風場的建置,雙方簽署合作備忘錄,未來通過環評後優先由台船公司提供海底基礎、海上變電站和海上運輸與安裝等服務。

台船公司於今年3月底已與丹麥商CIP簽署第27(彰芳)、(28)福芳及西島離岸風場的合作備忘錄,取得共約1.4GW計約150~237支離岸風機的合作機會,這次再争取到海龍第18、19號離岸風場約1.1GW計約137~183支離岸風機的合作機會,形式上已經掌握了兩大風場業者的5個區塊風場共約2.5GW計約287~420支離岸風機建置的合作機會。這些機會台船公司將以國內團隊合作的方式與M-Team成員共同分享,台船公司目前計畫以個別風場為單位籌組五個夢幻M團隊執行該風場的建置工作,也就是說台船會依風場編號預組M18 / M19 / M27 / M28 / M西島等5支M-Team工作團隊,當風場通過環評取得開發許可後,再由加入的團隊成員進行商業談判,以最適的完整團隊組合,爭取參與該風場的建設工作以及後續的運維業務。至於其他開發商申請中的風場,台船將持續保持接觸及爭取,以M-Team為基礎繼續結合本土團隊,期為本土各供應鏈爭取最大的合作機會。歡迎國內有興趣從事風場建設工作的廠家自即日起,踴躍報名加入M-Team共同建置國內風場能量,M-Team詳細運作方式將登載在台船網站首頁。


▲海龍離岸風電計畫辦公室邀請台船公司參與海龍風場的建置,雙方簽署合作備忘錄,未來通過環評後優先由台船公司提供海底基礎、海上變電站和海上運輸與安裝等服務。(圖/記者陳芝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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