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偵破市府貪瀆弊案,市府顧問、前縣長秘書等涉案。(圖:檔案資料)


【亞太新聞網╱社會新聞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肅貪專組檢察官吳宗憲偵辦前桃園市政府公務員鄒德道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案件,6日上午,指揮法務部廉政署、桃園市調查局幹員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同步搜索被告等人住處共15處,查扣相關文件、電磁設備等物,並傳喚被告及證人共28名,經偵訊後,認被告張日介涉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7日清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市政府市政顧問王成發等11人具保、1人限制住居後請回。

針對該貪瀆案,前縣長吳志揚透過幕僚新聞稿發佈表示,案件是鄒德道個人行為,跟他本人無關,且鄒在縣府擔任行程秘書,僅是負責行程聯絡,無權涉入相關決策,也認為鉅額詐取時間點,是在2015年後的桃園市政府,是鄭文燦市府爆發收數千萬喬土地的貪瀆弊案。

桃園市府稍後也發出新聞稿指出,交保名單中的王成發,是仁美產業園區的申請人代表,因為本身也擔任本市台中同鄉會理事長,基於16縣市旅桃同鄉會理事長,都聘為市政顧問,王也擔任市政顧問,不過市政顧問均為榮譽職銜,無任何職權,因為涉及司法案件,損害市府形象,即日解聘。

市府也指出,依據桃園地檢署新聞稿指出,前桃園縣長隨行秘書鄒員收賄,事證明確。桃園市政府將配合檢調調查,盼盡速釐清案情。 

偵破桃園市府貪瀆案的桃園地檢署指出,近年來,政府設置工業園區之美意,遭土地炒作之人,將工業園區土地炒作至天價,使實際需使用工業用地之公司,無力購買工業用地,為導正此歪風,政府遂推出多項政策,欲抑制工業土地炒作及減少新工業區之設立。轄內桃園市中壢區仁美段某處多位地主,欲將渠等有之農業用地,依據產業創新條例聲申請設置產業園區,變更為工業用地,以獲取高額利潤,然因申請過程中,發現諸多不符合現有規定,為排除阻礙,故以共同出資行賄之方式,向該管公務員行賄犯行分述如下:

一、黃品聖知悉若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申設產業園區,使農業用地轉編為工業用地,將有豐厚利益,為從中牟利,遂以全新BMW 1系列自用小客車1輛及新臺幣(下同)100萬元之賄款行賄時任桃園縣長吳志揚隨行秘書之鄒德道,由鄒德道向桃園縣政府該管公務員關說。前開犯行,業據黃、鄒2人坦承不諱,並同意繳回返罪所得。

二、為使投資客產權明確,黃品勝遂於102年12月2日透過魏麗真申請土地分割,並尋求時任楊梅地政事務所主任余郁芳協助加速申請案,余郁芳口頭指示承辦人員將原訂102年12月23日測量日期,提前至102年12月12日測量完竣。

同年月19日余郁芳2度協助黃品勝等人提前辦理土地分割複丈作業,俾加快完成土地分割登記,黃品勝順利完成分割登記後,為酬謝余郁芳,遂於102年年底至103年年初期間,基於關於公務員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偕同葉秀禎購買價值3萬9千元之陶瓷描金聚寶盆1個,餽贈余郁芳,余郁芳則基於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收受之。此部分犯行,業據余郁芳坦承不諱,並繳回聚寶盆乙個。

三、仁美段投資客因吳志揚於103年底競選桃園市長失利,黃品勝於桃園縣政府原有人脈(鄒德道等人),均因政黨輪替而遭撤換,導致仁美開發案進展延宕,遂改由陳星旭接手運作,然仁美開發案自104年3月19日召開進度審查說明會後,於桃園市政府「可行性規劃評估審查作業」面臨農地變更、污水及雨水排放、聯外道路都市計畫變更及後續都市計畫等問題,造成審查作業窒礙,柳英淑、魏麗真亟欲透過行賄新執政團隊協助解決申設過程中遭遇之問題,並加速行政流程完成土地變更。

柳英淑、魏麗真、梁平順等人便於104年7月間,透過友人引薦認識張日介,欲藉張日介之關係行賄市府公務員,梁平順並交付張日介50萬元,作為張日介於市府內運作費用之代價,嗣張日介即佯稱桃園市市長鄭文燦允諾協助加速本開發案審查作業,然要求3千萬元作為護航仁美開發案完成申設之代價,柳英淑等人即交付前開1,000萬元與張日介,張日介則訛稱已交與鄭文燦。然實則張日介將其中200萬與梁平順花用。前開犯行,業據張日介、梁平順坦承收取1050萬元,然張日介辯稱係柳英淑等人欲投資牙醫診所金額。

四、因投資者不再信任張日介,委由陳星旭、桃園市政府市政顧問王成發處理。陳星旭及王成發另以行賄、打點關說桃園市政府官員之名義,向其他地主詐取150萬元,待詐得150萬元後,由2人朋分花用。此部分犯行,業據陳、王2人坦承不諱,並同意繳回犯罪所得。桃園地檢署強調,此案將擴大偵辦,儘速釐清案情,以肅官箴。


 

關鍵字: 桃園地檢署 偵破市府貪瀆弊案 市府顧問 前縣長秘書等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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