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取自行政院網站。資料來源:內政部)


【亞太新聞網/政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於5日上午召開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13次會議,針對「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案」再提會討論案,都委會認為城鄉發展分署所提的再公開展覽修正草案,擬將內政部都委會第832次會議審議通過的計畫範圍再縮減約127公頃尚有爭議,且涉及航空城發展之專業性事證釐清,符合內政部舉行聽證作業要點第3點第1項第2款規定,並斟酌同點第2項之規定,認有舉行聽證之必要,因此決議依內政部舉行聽證作業要點,辦理聽證。 內政部指出,桃園航空城案再公展期間計有906件人民陳情案,其中有407件涉及計畫範圍再縮減127公頃部分。

經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於今(106)年11月召開2次會議,獲致初步建議就該爭點舉行聽證。並於今日召開第913次會議,都委會採納專案小組建議,決議辦理聽證。至於該案所涉及的其他爭點,後續內政部都委會仍將持續召開專案小組聽取簡報,進行審查。

▲(圖/取自行政院網站。資料來源:內政部)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13次會議決議辦理聽證範圍示意圖。

內政部表示,桃園航空城案將是繼11月21日都委會決議新竹公道三案舉行聽證後,第二個都委會決議舉行聽證的案例。桃園航空城案涉及的土地面積相較新竹公道三案更廣,相關的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也較新竹公道三案複雜,這都加深聽證程序辦理的困難與挑戰。內政部將審慎辦理本案聽證,以符合正當行政程序要求。未來相關聽證資訊,將公開在內政部全球資訊網的聽證專區(http://www.moi.gov.tw/chi/chi_legal),關心的民眾可隨時上網關注。

內政部說明,桃園航空城案前經內政部都委會103年第832次會議審議通過,計畫面積約4,687公頃,區段徵收約3,155公頃,其中分期分區由交通部辦理第1期開發約1,481公頃,桃園縣政府(現桃園市政府)分2期開發,第1期約1,160公頃,第2期約514公頃。

該案依土地徵收條例相關規定,需地機關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於105年辦理6場次聽證會。會後本案計畫擬定機關城鄉發展分署積極調和各方需地機關需求,調整變更原計畫,重行辦理公展及說明會等程序,於今年10月31日將計畫草案及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送請內政部都委會審議。

關鍵字:桃園航空城計畫 公展版 內政部 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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