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網路)


【亞太新聞網/生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關務署臺北關與警政署航空警察局於本(106)年12月5日,共同查獲一名日本籍旅客攜帶黃金1公斤(價值約新臺幣120萬元),欲自桃園國際機場闖關出境至日本。該旅客攜帶超額黃金未申報,違反洗錢防制法之規定,爰將所攜黃金予以暫扣候處。

依據「洗錢防制法」及「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規定,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逾等值2萬美元之黃金出入國境者,應主動向海關申報,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者,處以相當未申報或申報不實之黃金價額之罰鍰。

該關呼籲,民眾出入國境攜帶逾限額2萬美元之黃金,或外幣、有價證券逾限額等值美元1萬元,或人民幣逾限額2萬元及新臺幣逾限額10萬元,與有洗錢之虞之物品(寶石、白金)逾限額等值新臺幣50萬元者,應主動誠實申報,以免受罰。相關規定可至財政部關務署網站(http://web.customs.gov.tw)點選旅客出入境服務/入境報關須知或出境報關須知網頁查詢,或電洽臺北關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11-006查詢。

關鍵字:日籍旅客 1公斤 黃金 闖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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