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gare原味雪茄蛋捲。(圖/記者黃富釧)


【亞太新聞網/記者黃富釧/苗栗報導】

日前有媒體報導,國內業者引進日本空運甜點來台銷售,並主打Cigare原味雪茄蛋捲。因所製造、輸入或販賣雪茄蛋捲與菸品形狀相似,已涉嫌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4條規定之情事,若經查證屬實,將依同法第30條規定,處以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第16條規定:「締約方應禁止生產及銷售對未成年人具吸引力之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以避免未成年人因接觸菸品形狀物品、對菸品產生好奇進而學會吸菸之不良行為。而菸b害防制法第14條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

違反規定者,製造或輸入業者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販售業者可處新台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另外,依菸酒管理法第34條規定,非屬菸酒管理法所稱菸、酒之製品,不得為菸、酒或使人誤信為菸、酒之標示或宣傳。

衛生局張蕊仙局長表示,由於年關將近,店家為搶佔送禮市場大餅,各式各樣、推陳出新年節禮品紛紛上市,衛生局近日即接獲檢舉案件,指出有烘培業者在網路臉書上販售雪茄形狀之捲心蛋糕。

該行為已然違反菸害防制法之規定,最高可處3千元罰鍰;如為製造或輸入業者,則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張局長並強烈呼籲業者請勿以身試法,以免受罰。

如有任何菸害防制相關諮詢或違規舉報,請撥打菸害防制專線0800-531-531或037-558207,菸害防制小組將竭誠為您服務。

關鍵字:製造 販售 菸品 形狀 糖果 點心 玩具 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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