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日「新北市都市計畫法施行自治條例」已送中央備查,內政部預計3月底、4初召開會議。(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亞太新聞網/地方新聞中心/新北報導】

今(14)日時代力量針對「新北市都市計畫法施行自治條例」涉及容積獎勵上限規定提出質疑影響未來都市景觀發展,而且恐怕牴觸中央母法。新北市政府回應,該條例依「地方制度法」及「都市計畫法」制定,共5章、62條條文,自104年送議會審查,於105年11月經市議會三讀通過,已依法制作業報請內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案,目前在內政部審查中。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表示,制定過程中均有廣納相關公會及公民團體意見以訂定草 案內容,並送議會審查。依地方制度法訂定,市府尊重市議會審定結果。

目前「新北市都市計畫法施行自治條例」尚在內政部審查中,法制程序尚未完成,市府尊重各方所提意見,後續將依中央專業的審查結果及法制作業程序辦理。

關鍵字:新北 都市計畫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