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東港籍漁船「大鮪13號」歷刼1天半平安歸來。(圖/記者范家豪翻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范家豪/東港報導】

遭印尼海警強行扣押的東港籍漁船「大鮪13號」(CT4-2649),歷刼1天半後終在昨16日晚上20:30許人船平安釋放,離開印尼望加麗島的漁港,蔡姓船主說,漁船在4月15日早上8點無害通過麻六甲海峽時(靠馬來西亞海域),遭印尼海警船攔查登檢3小時,查無不法,非但不釋放還強行扣押至印尼望加麗島的漁港,昨日下午約14時再檢查一遍,仍查無不法。

事件發生第一時間漁船及船主即馬上通報漁業電台、漁業署及外交部等相關單位,請政府相關單位積極營救人船,但扣押期間均無台灣政府單位代表出面交涉協助,最後蔡姓船主透過民間力量私人的關係出面協助,人船才能平安獲釋。

蔡姓船主表示,依照國際海洋法公約,他國船隻有權在沿海國領海進行「無害通過權」,航行中基本上不受沿海國之干涉,他接著出示漁船航跡圖證明(如附圖);今「大鮪13號」並無不法卻無故遭印尼海警船強行扣押,威脅我國人船財產安全,無視我國家主權,侮我國民,我國漁船在海上遭受他國不平等待遇,我國政府卻無積極具體行動營救人船,連船隻幾點獲釋都無法掌握,去年也發生琉球籍漁船無端遭印尼海警開槍追擊。

在地漁民紛紛認為,政府不聞不問消極作為態度,「放囝乎人打,還不敢討公道」,造成這些南向國家無視台灣,近來印尼海警無端扣押追擊我國籍漁船案件層出不窮,這些南向國家對我漁民武力威嚇的不友善舉動,也突顯出小英政府提的「新南向政策」受挫碰壁,政府應責成相關單位善加處理涉外事宜,不要等到發生人命,如「廣大興28號」血淚之憾事!


▲大鮪13號航跡圖。(圖/東港區漁會)

關鍵字:東港籍漁船 大鮪13號 遭印尼海警扣押 歷刼1天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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