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姓男子為了規避酒測,特地買了一輛電動腳踏車。(圖/台北市警局提供)


【亞太新聞網/記者林鵬程/台北報導】

一名64年次楊姓男子為了規避酒測,特地買了一輛電動腳踏車,不料日前酒後騎車還是被警方攔查、酒測,警方發現其酒測值高達0.26MG/L,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男子得知騎電動腳踏車也會被罰後崩潰大喊「太誇張了!」

北市警方07日在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100號前執行路檢勤務時,發現64年次楊姓男子騎乘電動腳踏車搖搖晃晃,且滿臉通紅、全身酒味,動作醉意明顯,立即上前攔查,發現其酒測值高達0.26MG/L,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楊男下車時向警方供稱,當天下午4點多喝了一些酒,但是萬萬沒想到連酒後騎乘電動腳踏車也屬於公共危險罪,並表示是為了規避取締酒駕才刻意買電動腳踏車。警方告知,腳踏車因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9 條規範之慢車種類,按該條例第 73 條規定,民眾只要酒後騎電動腳踏車,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值,依法都必須開罰,酒測值若超過 0.25 毫克,也會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經酒測後,楊男情緒激動表示,騎鐵馬也要被以酒後駕車公共危險罪移送法院,頻頻口出穢言並指責警方「太誇張、社會病了!」執勤員警隨即安撫楊男情緒請他配合,並詢問是否有意願聯絡友人到場移置車輛,楊男說自己只願配合逃走,實在令人哭笑不得。

關鍵字:酒駕 電動腳踏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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