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8名求償者,每名可以獲得新台幣3000到9000元不等的受害賠償金。(圖/聯合新聞網)


【亞太新聞網/社會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今(4)日表示,強冠公司涉及販售劣油案經法院判決確定,經過3年多的訴訟,4048名求償者,每名可以獲得新台幣3000到9000元不等的受害賠償金,消保費近日將匯出。

強冠劣油案發生在2014年,業者涉及販售劣質豬油,事件曝光後,引發消費者及團膳業者的恐慌,台灣消保會協助受害者提起團訟。

消保會表示,本案原告多達4048人,原本向強冠求償的金額是以每人9萬元計,雖然慶幸最終賠償仍有3000元到9000元的實質賠償,擔心與求償金額落差大,對無良業者嚇阻性不高,仍覺得遺憾。

行政院消保處消保官科長梁明圳、衛福部食藥署科長陳柏菁、高雄市消保處主任消保官殷茂乾今天出席記者會,肯定消保會的努力。

關鍵字:消保會 強冠 劣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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