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變更示意圖。(圖/屏東縣政府)


【亞太新聞網/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縣府16日針對已已受領補償金且搬遷完成的同意戶,執行建築拆除工程,拆除公告係於106年8月7日公告,並持續和公勇路側21戶地主溝通,並分別於106年9月以及107年3月上旬就同意戶的部分進行分批拆除,本月16日則是針對剩餘3戶同意戶執行拆除作業。

此次公勇路的道路拓寬原由,係縣府自民國99年起,為配合屏東車站新建與鐵路高架化之國家重大建設,開始辦理都市計畫變更案,本案都市計畫變更案之車站用地範圍,係依據交通部102年函報行政院核定之計畫報告書內所載明之「路權範圍」。

而現況通行中的公勇路為臨時便道,是因103年間屏東車站新建工程需要封閉前站,車站進出人流車流皆仰賴後站道路系統,舊公勇路又過於狹小,故本府協調交通部同意暫時以路權範圍內之高架鐵路土地作為臨時便道來舒緩交通需求。

另因車站建築為公共建築,依據建築技術規則需提供標準兩倍停車空間,該臨時便道的位置即是預計作為屏東車站的法定停車位空間的位置(且原來亦是私有土地,為交通部先行以協議價購取得,非原來即為公有土地),在本府完成公勇路開闢後,交通部即會依原核定計畫,將現在的臨時便道開闢為停車場,始可取得使用執照。另有關交通部是否同意接受民眾陳情將計畫道路調整為臨時便道的方案,交通部亦於107年2月23日本府召開會議中明確表示不同意。

屏東車站新建與鐵路高架化建設,是屏東市區50年來最重要的改變,本府為把握這重要契機,完整周邊道路系統,站區四週道路皆劃設為12米以上計畫道路。原後站舊的公勇路不是都市計畫道路,而是平均寬度7-8米的既成道路,且舊屏東火車站並無後站,人潮不會從後站進出車站,故原既成道路尚足敷使用。而屏東車站改建後,不僅需要滿足台鐵班次大幅增加所帶動旅次增加的交通需求,新公勇路也因為後站開放後成為屏東市區鐵路以南人潮進出火車站的主要交通要道;另屏東車站於分別於東南側與西南側配置兩塊停車場用地,兩塊停車場的出入口亦皆位於公勇路上;也為避免公勇路南側住宅區距離高架鐵路太近,降低對居住環境品質的影響,基於上述各種因素考量,本府於辦理本案都市計畫變更時,將車站整體街廓視為一個特區,週邊道路皆劃設為12米以上計畫道路(站前光復路拓寬為18米)。

本案都市計畫案於於104年10月27日公告發布實施後,本府於辦理後續徵收補償作業過程中,同時以最大的誠意持續與地主溝通,並提出自動拆遷獎勵金、門面修復費等補貼方式,目前21戶地主中已取得14戶地主同意,未來仍將續與尚未同意之地主溝通,並以「租金補貼」、「屏東縣拆除合法建築物剩餘部分就地整建管理辦法」等方式協助民眾安置或原地整建,力求公共建設與民眾安居的最大利益。

關鍵字:屏東縣政府 公勇路拆除 未同意戶 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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