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7年7月1日辦理監理業務,提供行動支付與信用卡繳費服務。(圖/新竹區監理所提共)


【亞太新聞網/地方中心/新竹報導】

107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於7月1日起開徵,再次提醒民眾繳納期限至7月31日止,請儘速繳納!新竹區監理所統計資料至107年7月27日汽車繳納率桃園地區為61.4%、新竹地區63.4%、苗地區63.6%;機車則分別為64.5%、65.4%、65.3%。

新竹區監理所表示,若民眾未收到汽燃費繳納通知書或已遺失,可多利用超商多媒體設備,輸入車號及證號即可查詢、補發與繳納;或利用「監理服務網」、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e-Bill全國繳費網」線上繳費,皆不需負擔手續費(以信用卡繳費者,相關手續費金額請逕洽各發卡行庫),環保、節能又便捷,請善加利用。

新竹區監理所呼籲民眾,若有忘記繳費而受罰的經驗,建議申辦「委託金融機構轉帳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服務。約定轉帳申辦完成後,自用車將於每年7月31日;營業車春季3月31日、夏季6月30日、秋季9月30日、冬季12月31日,由存款帳戶內轉帳繳納,手續費均由各區監理所負擔,提供輕鬆繳費的管道,歡迎多加使用!

█自107年7月1日辦理監理業務 提供行動支付與信用卡繳費服務
為增加民眾於監理所(站)繳費便利性,新竹區監理所表示,自107年7月1日起,於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站)提供行動支付(包含Apple Pay、Android Pay、Samsung Pay)與信用卡繳費服務,並於107年底前使用信用卡臨櫃繳費者免付手續費。繳納項目包含駕行照規費、考檢驗費、汽車燃料使用費及逾期罰鍰、強制險罰鍰、公路法罰鍰、交通違規罰鍰等監理業務規費。讓您一卡(機)在手,辦理監理業務,付費方便免煩惱。

107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費已於7月開徵,繳納期限至7月31日,請盡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新竹區監理所表示,若未收到繳納通知書,可利用超商多媒體設備補發繳納及申請監理機關補發。另可利用監理服務APP、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 、使用汽(機)車燃料費電話語音服務系統及e-Bill全國繳費網繳納燃料費。

新竹區監理所表示,若您擔心忘記繳納燃料費而受罰,亦可申請「委託轉帳代繳汽燃費」,讓您輕鬆繳納免煩惱。提醒您,若有老舊不堪使用車輛,請盡速辦理報廢,以免稅費持續徵收。


關鍵字:新竹區監理所 監理業務 行動支付 信用卡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