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稅務局今(8/2)日舉辦「107年度行政處分專案講習會」,以強化第一線同仁對於行政處分爭議事件之處置,由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盛子龍擔任講師,講習會計有60名同仁參與講習。(圖/記者羅大祐拍攝)


【亞太新聞網/地方中心/新竹報導】

為協助同仁釐清行政處分之認定、作成程序及後續救濟程序處理等問題,新竹市稅務局今(8/2)日舉辦「107年度行政處分專案講習會」,以強化第一線同仁對於行政處分爭議事件之處置。稅務局吳玲玉副局長表示,此次講習重點在於行政處分基礎概念及行政救濟常見問題,並輔以實務案例說明,期能增進同仁行政法觀念,提升業務推動品質,強化行政處分爭議事件處理機制。

法務科長潘芬芳表示,此次宣導會由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盛子龍擔任講師,盛教授依據行政程序法第92條第1項之規定「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以深入淺出方式,帶出行政處分六大構成要件「行政機關所為之行政行為、具法效性之意思表示、對外發生法律效果、公權力行為、單方行政行為及針對具體事件所為之行政行為」。

盛教授更進一步解說行政處分與一般處分、法規命令、事實行為之區分,搭配相關大法官釋字及輔以實務案例說明。確認行政機關所為之行政行為是否為行政處分,以區分應循何種途徑尋求法律救濟,如行政處分原則採訴願前置主義,係指在提起行政訴訟前,須先經由訴願或其他替代訴願之程序後,始得提起行政訴訟。

此次稅務局舉辦「107年度行政處分專案講習會」,計有60名同仁參與講習,政風室並與法務科辦理有獎測驗,政風室主任王明禮希冀透過有獎測驗,增進同仁對法規瞭解及增進「依法行政」之概念。

 

關鍵字:新竹市稅務局 行政處分 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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