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李光達建議市府應讓中央宣布政策前出生的孩子可享有中央、地方補助並領的權利。(圖/桃園市議會提供)


【亞太新聞網/記者林鵬程/桃園報導】

托育新制8月1日上路,政策實施後的新生兒,連同桃園與中央補助,可以領 3000元到8000元不等。但市議員李光達指出,部分家長因桃園市333政策規劃於8月1日前生育,反而被變相懲罰,建議市府應讓中央宣布政策前出生的孩子可享有中央、地方補助並領的權利。

市議員李光達表示,中央幼托新制上路後,7月31日之後生育的家庭只能領中央育兒津貼2500元、中央就業者托育補助、桃園市育兒津貼3000元,三者則優領取。原本的托育架構下桃園市的家長最可領6000元,現在卻因為要配合中央政策最多只能領3000元,反而變相懲罰桃園市民。

市議員李光達說,部分家長因桃園市的333政策而計畫於8月1日前9個月生育,但家長們並不知道知道即將臨盆時補助會減少,所以不應因為7月拍板定案的中央育兒政策而影響到桃園市民們原有的權益。

市議員李光達指出,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建議桃園市育兒津貼發放條件放寬至108年5月、中央宣布政策前出生的孩子皆可享有此項權益(可並領托育補助每月3000元),並將落日條款延後至111年5月為止。

市議員李光達也提到,縱使托育新制上路後,採登記保姆、準公共化簽約私托方案分別有7000、8000元,但由於簽訂準公共化契約進度太慢,民眾根本享受不到,仍須加緊腳步完成。

市長鄭文燦表示,由於該項政策採中央、地方經費分擔制,因此無法併齡,目前政策剛上路,若有不足地方會向中央反映。同時基於信賴保護、降低負擔及順利接軌三原則,桃園育兒津貼3歲以下每月3000元將於3年後才落日。

關鍵字:桃園 市議會 總質詢 李光達 托育新制 育兒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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