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卿上午到南投地檢署報到,縣府老員工及民眾熱情相送。(圖/記者何秀菁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何秀菁/南投報導】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被控任內災修工程弊案,今天發監執行。其中8件遭最高法院判決貪汙罪成立,一罪一罰累計,共計判刑98年定讞。

李朝卿上午在中興新村住處,由警車護送到南投地檢署報到。許多縣府老員工及地方觀光業者、支持民眾,約二百多人都到地檢地院前相送,給李朝卿打氣及擁抱,其中不少人不捨落淚。


▲李朝卿上午到南投地檢署報到,縣府老員工及民眾熱情相送。(圖/記者何秀菁攝)

面對媒體詢問,李朝卿表示,今天出來面對,並不表示他內心能接受,在選前被快速判決,是政治力介入,收錢的人獲緩刑,而沒收錢卻被判重刑,司法是不是已經淪為政治的工具?我不甘心!

現年68歲的李朝卿曾任南投縣議員、二屆南投市長,在第二任南投縣長任內,因貪汙罪被停職,2012年11月底遭南投檢調查辦後,也遭監院彈劾無法復職。近年曾有民眾看過他在掃街及美術館當義工。

李朝卿被控111件貪汙案,其中八件被依收受回扣罪定讞,1件判刑14年、7件各判12年,總共98年。依刑法規定,合併執刑期至少14年,最高上限為30年。李朝卿的執行刑至少14年,最多30年。


▲李朝卿上午到南投地檢署報到,縣府老員工及民眾熱情相送。(圖/記者何秀菁攝)

南投地檢署25日執行李朝卿、簡瑞祺貪污治罪條例案件,李、簡二人依時報到,經檢察官訊問後,諭知發監執行。今天暫送臺中監獄南投分監,嗣再提交臺中監獄。南投地檢署表示,李朝卿刑期為暫執行有期徒刑14年,簡瑞祺刑期為暫執行有期徒刑11年10月。

檢、警、憲、調等單位連日來也備感壓力,初估統計單是針對李朝卿監控,即動員約240人次警力,連同其妻舅簡瑞祺的防逃監控,總計動員約近400人次。李、簡二人限制出境、出海之境管及防範逃匿措施也於送監執行後均由南投地檢署通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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