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記者何勁陞/高雄報導】

高雄市殯葬管理處於106年8月24日調查發現前胡姓課長藉職務之便,出具不實證明給「大寮區玫瑰墓園」萬姓負責人,得以繼續出售骨骸存放設施牟利,並指導萬姓負責人尋求宗教團體提供不實資料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造成消費糾紛數起。   

「大寮區玫瑰墓園」(前身為原高雄縣大寮鄉天恩墓園)於高雄縣市合併前迄今,係自始非合法設置之殯葬設施,曾因違反殯葬管理條例及水土保持法等規定被裁處罰鍰。該萬姓業者對消費者所提出之爭議,經消費者反映殯管處及高雄市消保官皆置之不理,並透過臉書及媒體顛倒是非,混淆視聽;另前胡姓課長接受媒體採訪與業者互為呼應,造成媒體及市民大眾誤解,嚴重傷害市府形象及官箴。

案經殯管處於106年11月6日主動將前胡姓課長涉嫌違法事證,移送法務部廉政署偵辦,並於107年9月25日由鹽埕區公所,依違反公務人員考績法送市府核定一大過處分,並調任非主管職務。高雄市政府秉持依法行政,絕不容許公務人員違法犯紀,倘有明確事證,將依法辦理,以彰顯市府清廉執政之決心。

關鍵字:高雄市殯葬管理處 大寮區玫瑰墓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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