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吉祥已坦承賄選。(圖╱翻攝自臉書)


【亞太新聞網/記者蔣彤雲/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黃怡文6日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四大隊、新竹縣警察局、新竹縣調站,查獲新竹縣竹東鎮長候選人羅吉祥以3萬元代價賄選鎮內15里里長,並以發放文宣工資費為名對鄰長進行賄選。經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法院裁定以70萬交保候傳,據傳此一候選人具現任議員身分。

新竹地檢署日前接獲情資檢舉,指稱目前具現任議員同時為竹東鎮長候選人的羅吉祥,透過樁腳發送現金給鎮上15個里里長固樁賄選,今年7、8月間,假藉發放文宣工資為名提供現金對鄰長進行賄選。

檢察官黃怡文立即指揮刑事警察局偵四大隊、新竹縣警局、新竹縣調站組成專案小組,經過長期蒐證,11月6日一早便發動搜索,並將羅吉祥、1名樁腳及24名收賄鄰、里長帶回偵辦。經檢察官漏夜偵訊,羅吉祥雖坦承部分犯行,惟檢察官認有串證之虞聲請羈押,法院最後裁定以70萬元交保。另檢察官諭令樁腳15萬元、相關涉案人員分別以2及5萬元交保,涉案人員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共計3萬元。

新竹地檢署指出,全案上至議員下至鄰長有300多人涉案,是目前為止所查獲人數最大宗、層級結構完整之賄選案,地檢署呼籲候選人,賄選將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最重可判至10年,切勿以身試法,同時請民眾踴躍檢舉賄選拿奬金,講清楚賄選的人、事、時、地、物,檢舉賄選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24-099及本署檢舉LINE QRcord。

關鍵字:竹東 最大宗鎮長賄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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