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愛鄉某村長候選人樁腳住處搜出現金42000元。(圖/南投地檢署提供)


【亞太新聞網/記者何秀菁/南投報導】

選戰進入倒數,南投地檢署積極偵辦一天破獲兩起賄選案,查獲中寮鄉某一名鄉民代表候選人的母親以每票1000元賄選4個選民,及仁愛鄉蔡姓男子與蔡姓女子涉嫌為某村長候選人買票,檢警查扣疑似賄款42000元,2案共3名犯嫌涉買票案,經檢察官訊問後交保。

南投地檢署日前獲知南投縣中寮鄉鄉民代表選舉現金賄選之情資,特指派黃慧倫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偵辦。

中寮鄉鄉民代表候選人之母楊姓女子,於今年11月上旬,以每票1千元之代價交付4千元賄賂給選民,經檢察官蒐證後,於11月12日同步傳喚選民、證人及楊姓女子,並扣得選民繳回之賄賂4千元。本案經黃慧倫檢察官訊問後,認楊姓女子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諭知交保8萬元。

另外,南投地檢署日前獲知南投縣仁愛鄉村長選舉現金賄選之情資,特指派鄭文正檢察官指揮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暨仁愛分局、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偵辦。

仁愛鄉某村擔任樁腳之蔡姓男子委託蔡姓女子,於今年10月間,以每票現金1千元之代價交付賄賂給選民,要求投票給某村長候選人。案經蒐證後向南投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11月12日,在南投縣仁愛鄉執行搜索,拘提蔡姓男子到案,並同步傳喚選民及證人,在蔡姓男子住處扣得現金4萬2千元及相關證物。案經鄭文正檢察官訊問後,認蔡姓男子及蔡姓女子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諭知蔡姓男子交保3萬元、蔡姓女子交保1萬元。

南投地檢署表示,蔡姓樁腳及蔡姓女子以現金賄選,係違法並敗壞選風之舉,南投地檢署將持續執行選舉查察,杜絕金錢及暴力介入選舉,促進乾淨選舉環境,力求選賢與能。 

關鍵字:南投地檢署 賄選 選舉 中寮鄉 鄉民代表 仁愛鄉 村長 候選人 買票 黃慧倫檢察官 鄭文正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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