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昨(27)日宣布不再設定2025年為非核家園的年限。(資料圖/翻攝自網路)


【亞太新聞網/政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以核養綠公投案過關,行政院昨(27)日宣布不再設定2025年為非核家園的年限。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表示,政府的責任就是確保供電無虞,因此順應當前民意,尊重公投結果,將廢止「電業法」95條第1項,依照全民公投的結果不再為非核家園設定2025年的期限。

2025非核家園是總統蔡英文的競選政見,要在2025年不再使用核能,達到再生能源20%、天然氣50%,及燃煤30%的能源發電比目標。不過以核養綠公投過關,將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的條文。

Kolas指出,行政院長賴清德多次公開說明,各國做為能源基載電力的類型主要為核能發電、燃煤發電、燃氣發電,這幾種發電方式各有其優缺點。但若只以是否影響空氣品質作為評量標準,核能發電的確具有相對優勢,但卻面臨無法解決核廢料的問題;燃煤發電雖價格便宜也較沒有國安、公安的疑慮,卻可能引發空污;燃氣發電雖較燃煤發電更能改善空污問題,但也有國安、公安且價格不穩定的隱憂。

Kolas表示,回顧過去,在日本311地震後導致的核電廠事故,使得我國國民越趨於認同「非核家園」目標,因此立法院也順應民意修正「電業法」,將現有核電廠自然除役之2025年定為推動非核家園的工作目標。然而近期社會上關注空氣污染議題,也因此「以核養綠」公投案反獲得大眾支持。

Kolas強調,無論電力源自哪裡,政府的責任就是確保供電無虞。政府也順應當前民意,尊重公投結果,將廢止「電業法」95條第1項,依照全民公投的結果不再為非核家園設定2025年的期限。但政府依然可以積極開發再生能源,重點是電力要足夠、供電無虞。至於是否需要重啟核電廠,已請相關部會重新評估能源政策。

關鍵字:行政院 非核家園 以核養綠 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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