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李慶華任內涉嫌以人頭詐領助理費523萬元。(圖/翻攝畫面)


【亞太新聞網/政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前立委李慶華任內涉嫌以人頭詐領助理費523萬元,遭檢方以貪污罪起訴,卻在新北地院11月兩次開庭都無故未到,法官開拘票拘提未著。新北地院今天表示,已對李慶華發布通緝。

檢方調查,2007年1月至2016年1月,李慶華涉指示辦公室殷姓女主任、董姓及丁姓助理,以3人配偶提供個人帳戶,擔任掛名人頭助理,每月向立院申報公費助理補助費,約兩萬至八萬元不等,虛偽申報合計532萬餘元,用以支付前妻每月10萬元贍養費及出國旅費。

李慶華偵訊期間否認犯行,今年4月檢方訊後以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9月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以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李慶華。

新北地院11月5日召開程序準備庭,李慶華未向法官請假,時間到也未現身。法官當庭開拘票,要求警方拘提他到案;新北地院11日26日再度開庭,但李慶華仍未現身。

關鍵字:立委 李慶華 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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